来源:新闻 发布时间:2024-07-03 16:21:38
2.获得本专业或附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1年。
3.获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1年。
1.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2年;或获得附近专业博士学位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3年。
2.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3年;或获得附近专业硕士学位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4年。
3.获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4年;或获得附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5年。
4.获得经过本专业教育评价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4年;或获得未经过本专业教育评价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5年;或获得附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6年。
5.获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6年;或获得附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7年。
6.获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,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作业满8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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